关于加快建设创业城市的十条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青岛“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上合示范区、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青岛必须走开放创新引领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青岛有过“上青天”的荣耀,有过“五朵金花”的辉煌,但是要在新时代担当起国家战略的重任,必须直面城市发展、区域发展、产业发展的激烈竞争,直面“退无可退”的现实压力,甩掉“北方第三城”的包袱,克服自满自足的思想,增强发展的危机感、紧迫感,重拾信心再起步、重整旗鼓再出征、点燃激情再创业;必须更好地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加速重构的机遇,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四新”经济,在新一轮产业升级中走在前列;必须以“海纳百川”的胸怀招揽人才,把握人才加速流动的趋势,打通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技术链,打造“四链合一”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环境的“4+1”发展生态,构建“政、产、学、研、才,金、服、用、奖、赛”十个方面政策支持体系(简称“青创十条”),汇聚天下英才,打造青春之岛、创业之城,建成成全创业者创意创新创造的“热带雨林”。
一、加强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坚持顶格倾听、顶格协调、顶格推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服务型、效率型“三化三型”政务服务环境,持续增强青岛对创业创新的服务力和吸引力。
成立青岛创业城市服务办公室,统筹推进建设创业城市各项政策的研究、拟定以及监督执行,打通不同单位、部门的创业帮扶政策,面向各类创业者集中服务,形成政策合力。开设创业城市服务热线,开发创业城市服务微信小程序。用“一个办公室、一条热线、一个小程序”,实现“一次问清,一站服务,一服到底”。对团队的创业需求,由相关市领导同志牵头,顶格倾听、顶格协调、顶格推进,变多头对接为一次性对接,变企业找部门为部门找企业。
二、聚焦创业的重点方向。打造主导产业鲜明、产业链完整的创业创新产业生态,依托创业做强产业、依托产业赋能创业。
1.突出主导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医养健康、现代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贸、商务服务、现代海洋、高端化工及传统制造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高效农业、高端装备等13个产业,是青岛根据产业基础、比较优势和未来发展确定的主导产业,已成立了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牵头的产业发展专班,顶格为创业者服务。
2.打造世界工业互联网之都。着眼于未来产业全球竞争的核心要素——产业数据,依托卡奥斯工业互联网在国内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中位居第一和作为全球三大工业互联网平台之一的优势,依托青岛产业特别是制造业门类齐全的雄厚基础,建设包括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芯片、传感器、区块链、产业数字金融、网络安全技术、软件开发等产业在内的工业互联网全产业生态,为这些领域的创业者开放产业和城市应用场景。
3.打造人工智能科技应用产业高地。发挥国家级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和全国首个人工智能产业共同体引领集聚效应,全力支持华为、商汤、科大讯飞等15家头部企业发挥核心能力,开展创业培训、产业孵化。支持建设青岛智谷等工程,大力引进人工智能企业来青岛设立总部、区域总部、研发中心、数据中心等,推动包含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泛人工智能创业创新企业与各行业融合创新、全景化应用,为创业者提供全要素支持。
三、为创业创新提供丰富优质的学习培训机会。打造创业学院、投资学院、产业研究院三位一体的培训、培育和服务体系,营造“人人爱创业、处处可学习、时时能提升”的学习氛围,凝聚创业是一种生活态度的广泛共识。
1.建设青岛创业学院。依托驻青高校,借助青岛市企业家学院、青岛民营中小企业大学等建设青岛创业学院。吸引国内外头部创业培训服务机构来青岛设立分院或开办青岛班,开展创业者素质提升、创业创新、开拓视野等相关培训。完善青年创业培训机制,在驻青高校开设创业创新教育实践课程,允许大学生用创业成果申请相应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打造系统的创业沙龙体系,鼓励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为创业者营造学术交流、思想碰撞的环境,在资金、食宿、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每年组织2000名以上创业者在青岛开展创业训练活动,将青岛的创业者送出去,把全国的创业者请进来,形成对流循环,让创业者始终站在产业发展的最前沿。
2.建设青岛投资学院。单独或者依托在青高校组建投资学院等培训机构,加强与头部投资机构、头部投资培训机构联合办学,培训、培育本地投资人,引导形成“创而优则投”的创投循环体系,将“投资意识、投资理念、投资方法、投资体系、投资案例”全面导入青岛,建设一支专业投资人和产业投资人结合的投资大军。
3.建设青岛产业研究院。由产业研究院整合力量,开展产业经济、地区经济和创新创业研究,为创业者提供智库支撑。建立市级产业专家顾问委员会,汇集国内国际专业力量,为青岛重点发展的产业出谋划策,对创业企业进行评估和辅导,提高创业成功率。
四、加大对科技研究研发的支持力度。开拓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的创业创新路径,鼓励支持技术、产品、模式研发,打通产学研用通道,为建设创业城市注入源动力。
1.建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科研工作机制。建立产业需求与科研对接协同机制,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和头部企业,统筹各类创新资源,从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到成果转化示范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推动项目与产业精准结合。建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科研立项机制,面向头部企业、行业协会等市场主体,公开征集技术攻关需求;以市场需求为牵引,引导科研院所从源头上开发应用性强、成熟度高的科技成果,打造一批市级“政产学研金服用”创业创新共同体。鼓励科研人员聚焦现代海洋、工业互联网、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装备、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采取竞争立项、定向委托、组阁揭榜等方式,集中优势力量共同攻克重大技术难题,抢占产业技术竞争制高点。对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对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重大原创性、颠覆性技术“一事一议”。
2.推动形成产业协同创新、集成创新、跨界创新机制。以需求为导向,利用卡奥斯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立跨界、协同、集成的产业企业创新生态。鼓励研发机构和人员登录卡奥斯等各类平台,联合攻关,实现众包众筹众创,成为平台“合伙人”,推动协同创新、集成创新、跨界创新。鼓励行业有影响力的企业发展细分领域的产业互联网,促进产业资源互动耦合。
3.鼓励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积极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等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办企业、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对离岗创业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执行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离岗创业期满,个人选择回到原单位工作的,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将其聘用至不低于离岗创办企业时原岗位等级的岗位。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允许将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或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形成的归单位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鼓励单位与成果完成人(团队)成为共同所有权人,合理约定转化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比例、转化决策机制等。
4.以专业化服务助推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培养职业化技术经理人,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等专业机构,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鼓励事业单位自主设置流动岗位,用于引进建设技术经理人队伍。推进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建设,支持技术合同服务点深化产学研对接服务,按其上年度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课程,开展技术转移专业学历教育,加速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培养。鼓励高校以市场应用为导向,建设独立法人的技术转移转化基地,开展概念验证和科技成果中试熟化,按照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择优给予综合奖补。
五、汇聚天下英才来青创业创新。向一切人才敞开大门,集聚更多高知识水平、高能力素质的人才,共建、共创、共享“青春之岛”。
1.用最大的诚意集聚人才。实施青年英才聚青行动,对引进世界大学排名前200高校和自然指数前100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优秀毕业生的,给予用人单位培养经费补贴。大力引进顶尖人才(团队),对获诺贝尔奖、世界级水平科学家、两院院士等经确认的顶尖人才(团队),给予项目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给予个人最高500万元安家费。抓住世界经济、科技布局重构的契机,大力引进海外人才(团队),实施全球猎才行动,重点突破“工业互联网”和“泛人工智能”人才基础问题。支持我市头部企业设立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鼓励就地集聚人才、进行科技创新、促进项目输入、引导资本回流,对聘用的当地人才,纳入各级“人才工程”评审,给予奖励支持。
2.鼓励归来创业。编制出生、成长、学习、工作在青岛的市外优秀人才目录,建立长效跟踪联系机制,及时了解创业需求、跟进靠上对接。对返青创新创业的,按照投资、纳税额度给予相应比例奖励,上不封顶;投资、纳税达到一定额度的,发放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享受相关服务,其在青家属可同等享受就医保健、交通出行等便利化服务;每年择优遴选20家前景好、潜力大、发展快的人才创业项目,纳入“青岛精英”人才工程予以支持。
3.为港澳台青年来青创业提供便利。鼓励港澳台青年来青特别是到上合示范区、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以下简称“两区”)就业创业。经认证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港澳台高校毕业生,来“两区”就业创业的,可不受户籍限制,凭就业合同或港澳台居住证等,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补贴、就业创业补贴等政策。适时推动“两区”之外其他功能区参照执行以上政策。
4.提升人才服务水平。政府所有针对人才的扶持政策,最大限度交由创业者团队定制,赋予创业者团队更多的人才评价权、推荐权,让创业者团队成为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的主体。建立人才服务大数据平台,统筹落实好税收优惠、子女教育、医疗保健、住房保障、交通出行等人才服务方面的各项政策,实现人才求职、就医、子女入托入学等,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一站式”办理。在已启动10万套人才住房基础上,持续加大人才住房建设力度,综合运用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人才住房等方式,租购并举为各类人才提供安居保障。外地院校大学生集体户享受本地院校大学生同等落户和住房政策,其在校期间或毕业后3年内,给予落户青岛并随之享受有关住房的优惠政策。建立政府购买人才服务清单,将赴外招聘、项目评审、人才工程遴选等人才工作项目全部向市场开放,发挥青岛人才集团市场化总包作用,承接有关人才服务事项。
六、建立基金、银行、证券等支持创业创新的金融矩阵。发挥资本的“粘合剂”“催化剂”作用,驱动产业链、人才链、技术链的聚合,让创业、创新、创造蓬勃发展。
1.搭建立体的创业创新投资体系。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形成政府引导基金、科创母基金、直投基金等组合式政府投资基金矩阵,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创业创新。总规模500亿元的科创母基金,60%的资金用于出资设立初创期子基金,吸引头部天使基金管理机构落户青岛、投资青岛,支持种子期、初创期项目发展。对科创母基金参股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金。支持市级平台公司和各区(市)、功能区平台公司强化投资功能,参与创投风投。促进全球优秀投资机构进驻青岛,扶持本土投资机构成长与发展,加大政府配资力度,提高配资比例,抓好配资落地。
2.打造全球创投风投中心。在目前管理基金规模达1000亿元的基础上,未来3年每年在中基协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新增150家左右,每年管理规模新增500亿元左右,为创业提供资本支撑。对符合条件的创投风投机构,实缴或新增实缴资金2亿元以上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对实缴资金超过100亿元的特大型机构,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对本地注册并投资本地企业形成实体产业的,按到位投资额(扣除政府性出资)的1%给予奖励。
3.提供独具特色的创业金融产品。探索开展科技信贷综合风险补偿新模式,建立科技信贷“白名单”,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对“白名单”企业产生的“首贷”“增贷”等业务,按一定比例计提建立风险准备金池,对发生信贷损失的试点金融机构,按规定给予补助。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和小微支行,大力推广“投(保)贷”等各类科技金融产品。设立“人才金”,逐步提高人才资金“拨改投”比例,每年扶持20个以上种子期或初创期项目。优化“人才贷”,将市级风险补偿金比例由50%提升至70%,推行“资产抵押+信用+人才”组合贷模式,每年发放“人才贷”不少于5000万元、助力10家以上人才项目进入快速成长期。拓展“人才板”,服务高成长型人才项目融资,每年扶持2家以上人才项目上市、在新三板挂牌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60家以上。
4.支持企业上市。市、区(市)两级联动,支持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提供企业改制、辅导备案、上市首发、再融资等全周期服务,按阶段给予资金激励。与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合作,试点建立拟上市企业评价指数,争取国家有关基金参与拟上市企业战略投资,为拟上市企业增信,畅通企业上市通道。对在境外股票交易所主板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持续开展“万名企业家资本市场培训”,提高企业家和创业者对接资本市场的能力。
七、营造创业创新的全方位服务生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培植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城市文化,为创业创新提供保障,实现“全市一盘棋、全国一幅图、全球一张网”的创业创新服务网络图景。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政负责同志要主动关心、支持创业者,积极为创业者站台,形成亲清政商关系。成全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提出创意创新想法,出台个性化助企政策。关心关注新生代民营企业家的健康成长,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发挥21个经济社会发展部门的市场配置促进处作用,加强对本部门如何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研究,营造让创业者舒服的营商环境。建立全市“双招双引”重点项目信息平台,建立投资项目洽谈跟踪服务反馈机制,完善产业项目落地协调机制,为项目加快落地提供服务。
2.培育城市创业文化。大力弘扬创业创新精神,营造从社会到家庭崇尚创业、尊重创业者的环境,让创业成为青岛人的文化基因、精神气质。涵养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城市文化,完善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容错免责机制。创业失败者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等,生活困难的可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创业失败者再次创业的,可按规定再次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打造适合年轻人的人文、娱乐、学习、交流、餐饮、健身、时尚的工作生活环境。
3.给予青年创业扶持。在各区(市)、功能区建立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和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为青年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允许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将符合规定和要求的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创业者的营业场所。在有关区(市)设立农村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为返乡青年创业开拓空间。
4.为创业团队提供孵化加速服务。在融资、法务、商务、财务等方面为创业团队提供专业化、全方位服务。3年内培育引进10家国内一流水平的专业化孵化加速服务机构,以奖补、股权投资等方式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市级及以上孵化加速服务机构,按年度绩效考核择优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加速服务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5.推动国际化创业。发挥“两区”等高端平台的引领作用,鼓励各领域、各行业优质企业和人才开展国际化创业。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为企业在数字创意、医养健康、跨境电商、文旅服务、法律财会、知识产权等领域创业发展拓展空间;鼓励创业企业参与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国际商业医疗保险结算试点等,打造服务贸易发展高地。开辟中日韩消费专区,鼓励企业和各类人才创业发展。鼓励青岛企业进行跨国并购整合。
八、开放拓展创业创新的应用场景。制定开放应用场景“行军路线图”,以开放应用场景换效率、以开放市场换技术,主动为创业者找资源、对接业务,让创业创新有“用武之地”。
加大人工智能应用、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等领域的场景开放力度,鼓励企业来青岛围绕场景进行开发和应用实践。重点扶持一批落地青岛、在青岛发展壮大并上市的企业,给予更多参与青岛本地场景开发的机会,帮助快速实现规模化和产业化。组建青岛开放业务场景招投标委员会,全面公布业务场景清单,对接业务场景需求,完成供需匹配,用开放场景和业务订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创新技术在产业链的应用,协助创业者在青岛找第一笔资金、见第一个客户、签第一份订单。
九、加大对创业创新的奖励力度。发挥财政奖补资金最大效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进行精准奖励,滴灌到创业创新的最急需处、最管用处。
1.奖励人才落户。将“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放宽到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对来青创业创新并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安家费。按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发放住房补贴,连续发放36个月。
2.奖励人才创业。对在青自主创业的大中专、技工院校毕业生及毕业年度在校生等青年群体,依据条件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各类创业实体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高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科技企业近3年累计获得2000万元以上股权类现金融资的人才,优先纳入青岛市领军人才计划。对企业(项目)柔性引进的产业高端人才(团队),按照薪酬总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创业实体,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3.奖励项目落地。积极吸纳优秀企业落户青岛,对总部落地青岛或在青岛建立区域总部的企业,按实缴注册资本给予最高4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来青岛创业的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新设(或增资)年实际外资额超过1亿美元的制造业项目等,以“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4.奖励再投资再创业。支持传统产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给予其技术改造政策补贴,对“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新上设备投资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技改项目,综合奖补最高100万元;对达到一定标准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综合奖补最高600万元;对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智能家电等产业领域或高技术制造业领域的企业,综合奖补最高2000万元;对被认定为青岛市隐形冠军、山东省“专精特新”、山东省“瞪羚”和“独角兽”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300万元。
十、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峰会论坛、展览展示活动。通过赛、会、展等多样活动形式,把国内外的创业创新者吸引过来,让创业之城活力不断、魅力四射。
1.高水平办赛。持续举办青岛创新节、全球创投风投大会、中国青岛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等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品牌活动。办好“市长杯”中小企业创新大赛。创办“赢在中国,创在青岛”创业创新大赛,吸引全国、全球的创业项目和人才聚集青岛。
2.鼓励创业者参赛。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按规定对青岛赛区获奖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其中参加国家大赛并获奖的企业,按照国家奖励资金给予1∶1配套支持。对在青岛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企业落户青岛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3.评选优质创业项目。每年评选表扬一批成功创业者和创业团队,对获评“双招双引优秀创业项目”“创业明星”“大学生创业之星”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为创业团队、成长性企业提供形象策划、宣传推介服务,讲好创业故事。